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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成果转化
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to prodctivity
keJ一Chengguo zhuonhuo
科技成果转化(transformation of seientifie
and technologieal aehievements into produeti-
vity)为提商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
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
验、开发、应用、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材
料、新产业的活动.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,是应用
研究和试验所取得的成果。这类科技成果一般还不能
直接应用于生产,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转化过程,才能成
为实用技术或形成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产业,
从而提离生产力水平。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是一个涉及
科学、技术、经济的领城广泛、环节很多、关系复杂的
系列活动。中间试验、工业性试验以及科技成果的后续
开发、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活动,都是科技成果转化为
现实生产力十分重要的中间环节。除此之外,科技成果
转化还包括技术交流、技术转移、技术权益、技术市场、
技术保密,以及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指导和财
政、金融、税收的政策支持等。
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外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立法
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制定专项法律,另一种是在制定的
科技法、税法或其他法律中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做出规
定。各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立法虽然侧重面有所不同,但
都是为了促进、鼓励科学技术转化为新的、更有活力的
生产力。如美国1986年颁布的《联邦技术转移法》,首
先明确规定技术转让是国家实验室的一项正式任务,
每个实验室应将预算的。.5%用于技术转让工作。其
次规定了一系列鼓励措施,如授权所有联邦实验室同
工业界建立合作关系;政府出资帮助在联邦实验室之
间建立通信网;技术转让费不再交给国库而归各实验
室所有,发明者个人可以从技术转让费中得到约巧%
的报酬等,以促进技术转移。又如韩国1992年制定了
《工程技术振兴法》,该法所指工程活动范围很广,几乎
涵盖了成果转化的所有中间环节。为了推进工程活动,
该法规定了一系列政府管理措施和保障。该法允许设
立韩国工程振兴协会,为全国所有工程活动主体提供
情报、信息、培训人员、制定有关标准、沟通国外市场
等帮助,并鼓励工程活动主体之间设立工程共济组合,
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和条件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。
同时,该法还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,尤其
是商业秘密的保护、纠纷的处理等做了比较详细的规
定。
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规范科技
成果转化活动,加速科学技术进步,推动经济建设和社
会发展,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证,
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
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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